我是確診者 我有話要說
我的能力有限 該投訴該反映該爭取的都做了
現在只剩下社群網路能把問題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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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上個月的18日確診
他是一位原廠技師長
平日基本上除了上班假日偶爾到家裡附近拍拍照外
在確診前後並沒有去過萬華等熱點地方
因此推測他的感染源為公司的外包商
因為我爸在17日的晚上回家就有開始出現咳嗽喉嚨痛等症狀
再加上他說他在跟外包商簽名文件時
外包商有開玩笑的跟我爸說他16日時有發燒去採檢
而且前段時間還跟朋友在南機場吃過飯
所以這讓我們家開始警戒了起來 不斷的叫我爸監控體溫
直到凌晨2點多他開始高燒才掛了急診並篩檢
從這刻起我家就踏上了新冠給強制報名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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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確診當天衛生局就通知了我和其他家人去醫院採檢
19號時我也被通知確診了而媽媽和妹妹則皆為陰性
因此我爸在19號時被送去了醫院 (當時爸爸CT值為15)
我妹我媽則在20號時去了防疫旅館隔離
而我是在21號時被送去了集中檢疫所
但沒想到的是我媽在防疫旅館隔離的期間開始發燒
我妹則是失去嗅覺
因此我媽我妹相繼在23日及26日被通知確診
也都被送往了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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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們全家得知確診後的安置及過程
接下來就是要來說令我們都感到錯愕且無能為力的一些事
我媽是一位乳癌三期患者
雖然所有療程都結束了但因為標靶藥物的關係使她有心臟衰竭的問題
再加上她確診後有發燒及輕微呼吸困難的症狀
因此家人都希望衛生局能盡量將她安置在醫院做治療
但也體諒醫療量能不足的問題
所以後來也尊重衛生局的決定先待在檢疫所
只是我媽在之後的兩天裡病情惡化的很快
呼吸困難的狀況讓她一直昏睡並且連上廁所都不敢起身移動
所以我馬上要我媽跟檢疫所護理師說明她的情況及病史
看能不能要一台血氧濃度機好監測自己的血氧
(因為我也有出現呼吸困難的狀況,所以檢疫所就有配發血氧機給我)
結果換來的答案卻是她那的檢疫所只有兩台血氧機
如果一台給了我媽那其他人就沒得用了
但我媽的狀況真的讓人擔心
沒有血氧機就算了而且她那的醫生及護理師幾乎不會主動打分機關心
那在房間隔離無人進出的情況下誰會知道裡面的狀況
況且新冠最可怕的就是快樂缺氧而猝死
所以我就請我媽不停的告訴護理師她很不舒服並且將症狀放大一些
在努力不懈下終於拿到血氧機
可是我媽的血氧一直都落在90-93之間
跟醫生護理師反應都說沒低於90就都還可以再觀察
但我們的家庭醫師覺得因為我媽有心臟衰竭的問題所以還是希望送醫處理
因此我就先撥了一次給衛生局的電話跟他說明了我媽的情況
衛生局知道後給我的回覆是會再回電 但之後也沒消沒息
可是我媽呼吸困難的狀況日益嚴重
我爸就火大的又再打了一次電話
最後終於打進去了
並且警告了衛生局有錄音紀錄
因為已經反映過很多次且說明過狀況
但假如我媽在這過程有發生什麼意外絕對會告到底
這時候衛生局才馬上幫我媽送醫並安排負壓隔離病房
我媽進醫院後篩檢檢查
雖然ct值26但肺已有浸潤的現象
且血氧也只有80幾
可想而知再繼續拖下去狀況會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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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因為政令的關係
隔離規定一直更更改改反反覆覆
讓我們都無所適從
最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決議規定如下圖因此我在30日時就離開了檢疫所回家居家隔離7天
但這規定一直都讓我很疑惑的是
既然不需要採檢那居家隔離7天後
怎麼確保我一定是安全不會傳染給別人的
但當時我也不疑有他反正能回家就好就沒有想太多
直到31日我爸被要求出院才發現有問題
因為我爸在27日時有在醫院採檢(當時還有發燒吊點滴)
31日採檢報告出來說他ct值依舊小於30
照理來說ct值小於30是還具有傳染力的
再加上醫院說只能跟病患講大於30或小於30
所以我們都不知道確切的數值
醫院打電話詢問衛生局後
依舊通知我爸可以出院回家
但是因為ct值小於30我媽怕影響到我
所以又打去跟衛生局詢問
衛生局的回覆是目前政令就是這樣
如果怕交叉感染那就幫我爸安排檢疫旅館
因此我爸就住進了一天2300元的旅館
而住進防疫旅館的當天或隔天就應當收到隔離通知書
但我爸遲遲未收到並且衛生局連一通致電關心都沒有
直到6號要準備退房的前一晚
旅館打來催要隔離通知書時
我爸再次打去衛生局後意外發現
他根本不在隔離名單中
衛生局表示因為他ct值大30只需自我健康管理
顯然與醫院採檢的結果是有出入的
因此衛生局又再次的與醫院進行確認
才發現資料根本就是錯誤的
那好險我爸很自律
不然他就成了路上陽性確診的幽靈人口
而我爸收到通知書後在8號又再次去採檢
才知道他目前ct值還只有25
那就代表他在31號出院時的ct值連25都不到
況且他在離開防疫旅館時就已解除隔離也有出門活動
那他豈不是就像顆未爆彈一樣
但大家放心從知道他ct值25後我們就不准他出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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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自身的經歷看下來,我想提出幾個問題:
1.我媽媽在檢疫所時,檢疫所的醫護並未主動詢問病人身體狀況,並且在病人提出身體已出現呼吸困難且告知有心臟衰竭等情況時,並未做出及時處理,甚至還需家人主動打到衛生局好幾次才願意安排處理。
2.依目前北市政府規定於醫院住院的病患ct值小於30可安排出院,但需住進集中檢疫所,而桃園ct值小於30卻是放病患回家隔離,再來則是當我爸爸被通知隔離完7天後的採檢結果為ct值25時,衛生局卻只有通知他於16號再進行採檢,並且告訴我爸他已不具有傳染力,依舊可以在外行動,但真的不具有傳染力嗎?
B113
B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