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站 Kinaz 被誣衊偷包
2023.06.17 最後更新進度。
抱歉來晚了。於 2023.02.06 收到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寄來的「不起訴處分書」,恐有法律問題就不翻拍放上來了,總結公文上結論:「被告之懷疑並非毫無憑據,向告訴人詢問一事,係出於誤會,主觀上並非出於貶損告訴人個人社會評價之意圖,被告所為尚與刑法公然侮辱罪之構成要件有間,自難以該罪相繩。」
公文文末提及:「告訴人接受本件不起訴處分書後得於十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聲請再議。」,但因為工作實在很忙很疲憊,我決定就到此為止。
最後看到公文上該倪姓櫃姐的陳述:「‧‧‧‧‧‧我帶該名客人返回櫃上,看到原來粉色零錢包在另名顧客手上,並向該名顧客致歉,表示是我們有所誤解對她造成困擾不好意思‧‧‧‧‧‧。」,我想再次嚴正表達:
一、當倪姓櫃姐詢問完零錢包在不在我身上、我說沒有後,她是轉身就走的,並沒「帶我返回櫃上」。
二、倪姓櫃姐並沒有向我致歉,連一句算不上致歉的「不好意思」都沒有。在現場溝通中唯一跟道歉扯上邊的只有警察問我「如果櫃姐誠懇地向你道歉的話你願不願意和解」。
以上,鬧劇結束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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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7 更新進度。
12/7(三)約 16:11 接到 Kinaz 葉小姐回電,說明與該專櫃人員確認後的回覆。該專櫃人員表示當時追出櫃位從後面一直叫我,因為我都沒聽到,於是她小跑步追上我後拍拍我,我就回頭了,接著就是先前描述過的我們的對話。
我再次和 Kinaz 葉小姐確認:所以據她所說只有「拍拍我」,沒有「拉住我」,是嗎?葉小姐回覆專櫃人員的說法是這樣沒錯。
12/7(三)約 16:24 接到京站樓管林小姐回電,說明當天在我離開現場前往警察局提告後,到場的警察有調閱監視器,監視器有拍到該專櫃人員追出櫃位、以及後續我跟她走回櫃位,但因為監視器角度關係,【並沒有拍到她究竟是拍拍我還是拉住我包包】。
我再次復述林小姐的說明,確認監視器角度問題、無法確認專櫃人員是以什麼方式攔住我、究竟是拍還是拉,對嗎?林小姐回覆是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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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 補充一些細節並更新最新狀況。
12/3(六) 到警局報案做完筆錄後,走回京站到客服中心請他們轉達 B1 樓管林小姐,請林小姐與我聯繫、希望了解百貨後續對該專櫃人員的懲處進度。
12/3(六) 約 19:05 接到樓管林小姐的電話,告知已通知 Kinaz 公司此事件,百貨也已經對該專櫃人員開出罰單;因為我已經提告,後續京站這邊能協助的部分有限。我回復樓管林小姐當下她的態度與道歉我可以接受,也讓她知道在她與我對話時我一度覺得就這樣吧算了,但專櫃人員再度激怒我,所以謝謝她的協助與回電。
12/4(日) 8:28 在 Dcard 發文,提醒大家逛街須謹慎(底下留言也有一些被誤會的經驗,這真的不是單一個案);同時 8:30 在個人 FB 抒發情緒。
12/4(日)約 18:35 再度接到京站樓管林小姐的電話,說明公司希望寄送兩張 VIP Lounge 的招待券給我表達歉意,提供地址後於今天 12/6(二)收到。
12/6(二)約 14:00 接到 Kinaz 公司客服葉小姐來電,大概通話半小時。說明已與京站、專櫃人員和警察局了解狀況,公司立場對於「未掌握證據追出櫃位」行為先對該人員進行檢討。同時有請該專櫃人員複述還原與我的對話,她說完後葉小姐直接跟她說:「連我聽了都生氣」,之後請她錄音聽聽看自己說話的語氣跟態度。
Kinaz 公司認為該專櫃人員的行為、態度、語氣與用詞皆不合格,已對客人造成莫大冒犯,因此記過處理,也會就此懲處對全省門市發布公告。葉小姐除代表公司向我致歉外,亦提供網路商店紅利金作為致歉。
另外葉小姐也向我解釋那名專櫃人員是一名優秀的銷售員,只是銷售之外的事情比較不擅長,當下發現東西不見了很慌張就衝動得追出了櫃位,現在也很後悔。
以上對話已告知 Kinaz 葉小姐會更新在 Dcard。
另外三件事表達我的想法。
一、今天中午看到 B231 的留言老實說很錯愕,但也努力回想整個過程,當時一心衝向手扶梯下樓覓食的我,如果沒有被拉住,怎麼會驚恐回頭?
【不要聽信一面之詞】確實很重要,因此剛剛請 Kinaz 葉小姐再次與該專櫃人員核實:除了說了那些汙衊我的話,她是否有上手拉住我?葉小姐聯絡後會再回電跟我說明。另外因為我從上午就打不進京站的電話,所以請葉小姐轉達京站,請確認監視器畫面後回電給我。葉小姐承諾會轉達,但京站何時回電她無法保證。
二、至今為止個人覺得京站和 Kinaz 公司處理客訴的態度是合格的,所以我接受她們的道歉,也無意針對她們。現在只在意該專櫃人員汙衊我偷竊的「公然侮辱」和「妨害名譽」。
三、今天中午有記者聯絡我,我請她也參考一下 B231 的反方說法,平衡報導很重要。雖然重點一直是【我被汙衊偷竊】。
喔我本來想說要求她登報道歉的啦,但現在還有人看報紙嗎?😂
之後應該有大幅進展才會再上來更新啦,年底了社畜忙成狗 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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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逛街被專櫃人員污衊偷竊,想想最近到處都在週年慶,加上女生逛街本來就會東看看西看看,經驗分享一下給大家相互提個醒。雖然我也不知道逛個街到底要多小心謹慎 ┐(´д`)┌
12/3(六)下午準備去京站 B3 覓食,因為最近零錢包外表脫皮得很厲害,在 B1 入口處經過 Kinaz 就想說逛一下有沒有合適的,先是拿起圖一右邊的粉紅色零錢包,半圓形拉鏈開口對我來說太大,放下後再拿起圖一左邊的米色零錢包試試拉鏈開口、深度合不合用
當時旁邊有個專櫃人員A,應該就是當事專櫃人員吧(不是很確定,正專心看我的包,沒有抬頭),跟我介紹說現在這個包 980 元喔~因為型蠻喜歡的,也很便宜,我就問了一句「只有這四種顏色嗎?」,但沒有其他可選擇顏色,加上深度有點深怕不合我的短手,決定再考慮看看,放下東西我就離開準備去吃東西了
同時,就在我看米色零錢包、和專櫃人員A對話時,我有看到另一個專櫃人員B從左邊、手越過我們倆把粉色零錢包拿走,應該是要跟其他客人介紹,很合理正常
但當我離開 Kinaz 專櫃後往手扶梯方向走,突然專櫃人員A從櫃中追出來、從後面狠拉著我的後背包,大聲詢問我:「粉色零錢包有沒有在你身上?」,當時我愣住了,尤其旁邊人來人往都回頭看我們
回她:『沒有啊』,並還拉了拉外套口袋和手中提著的稍早在京站買東西的提袋示意裡面沒他們家的東西
專櫃人員A又問了一句:「沒有嗎?」
我:『你什麼意思?現在是要報警處理嗎?』
專櫃人員A:「報警幹嘛?」
我:『你不是懷疑我偷東西嗎?』
專櫃人員A:「我沒有說你偷東西,我只是確認東西有沒有在你身上」
我真的滿頭問號???
然後她沒有一句道歉,轉頭就往專櫃走回去,我跟著她往回走的同時,就看到稍早把粉色零錢包拿走的專櫃人員B正把那個零錢包放回原位
這時我才從愣住的狀況清醒過來,要求專櫃人員A請樓管過來,她和她的同事只打著馬虎、說他們沒有懷疑我,只是確認一下,直到我音量越來越大,重複了大概十幾二十次:『請你們樓管過來講清楚』,旁邊經過的人也都側目了,她們才打電話通知樓管
樓管過來後聽我描述狀況後,給出的道歉、態度與用詞我其實已經要覺得算了~因為我本來就是吃軟不吃硬的人,然而就在樓管和我說話的時候,該專櫃人員A又過來插嘴:「小姐,我真的沒有說你偷東西的意思」,完全提油救火,血壓瞬間又飆到180 (╯°Д°)╯ ┻━┻
我問樓管、後來報警警察到場後我問警察:如果不覺得客人偷東西,至於追出專櫃拽住客人問嗎?我又沒買東西問東西在不在我身上,不就是覺得我偷竊嗎?
後來警察問我如果當事人誠懇道歉,我願不願意和解,但從頭到尾那位專櫃人員給我的感受都是不覺得她做錯,所以我後續還是到警察局提告了
我當然理解專櫃人員要顧好商品的工作責任,但也不構成隨意污衊客人的理由;再者,我們站在同一側,我都有看到你同事把粉色零錢包拿走、你沒看到,那不懂得問一下/看一下四周再追嗎?當下店內客人不少,你就知道不是其他人拿去看,而這麼確定是被偷走?
最後,被拽住包包的感受超差,既討厭陌生人對我動手動腳,更憤怒這種被當作現行犯的舉動。
最後的最後,粉色零錢包本人蠻好看的,而且才 680 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