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宿遭人闖入之嚴重性
從動機面與目的面分析,男學生利用半夜,翻牆爬窗進去女宿之後,將樓層燈光關閉,動機有兩種 : 第一,被人發現時能夠利用燈光昏暗的環境,增加逃脫可能;第二,利用環境昏暗,等待半夜仍未就寢的女學生走出房門,對其做出不法行徑
目的 : 由被害者發文內容可知,加害者將被害者房間內夜燈拔除,意圖使他人無法辨識其容貌,再將被害者嘴摀住,使其無法呼救,犯罪行徑更是罪加一等
※ ※ 依常理判斷,在加害者被發現其犯罪行徑時,首先的反應應為倉皇逃離,而非意圖強掩他人口鼻,使其無法呼救,又觀其類似個案可推知,強掩被害者口鼻後,多數犯罪者更可能犯下比侵入住宅罪更惡劣之罪刑,若非房內有他人可代為呼救,否則將可能造成更無法挽回之後果
※ ※ 再者,此案加害者在後續校方處理時,更有巧辯之情事,可見加害者對其犯行毫無悔意,然而,由被害者刪文之行徑推知,今日校方面對女宿遭人侵入之危機處理,竟以粗糙手法,意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漠視住宿生之生命、身體、財產安全,將學校聲譽以及評鑑之成果置於學生權益之上,有愧於作為一個作育英才的高等學術機構,實則令人不齒以及唾棄 ! !